魏以军武汉
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南开大学法学学士,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同时担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湖北省拍卖协会法律专家顾问、南开大学湖北校友会执行会长、南开校友会企业家联谊会会董、湖北省楚商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湖北商会副会长。2015年被湖北省司法厅评为先进个人,并入选湖北省发改委发起的湖北省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库。
主要执业领域为房地产开发与工程建设、税务筹划与涉税法律、基础设施及项目融资、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破产重整与清算、公司与并购、不良资产处置、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与申诉。
从业期间,先后担任湖北明想集团、湖北汇通工贸集团、武汉普生制药有限公司、湖北新盛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武汉长江瑞谱机械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吉安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湖北省博物馆、湖北明志伟业房地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天马电子有限公司、湖北普生生物研究所、天仙啤酒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武汉影视艺术传媒有限公司等五十多个公司法律顾问。
办理了近千件民事、经济、行政、刑事等各类案件,办理的案件中有涉案金额位居全国第二的安陆民政局福利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有毒品数量居全国第一的(大悟)冰毒案、有金龙泉啤酒公司与天仙啤酒公司的名誉侵权案、有内蒙古乌兰浩特的黄麦岭磷矿化肥质量纠纷案。其中,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与宜昌某某税务局之间的借款纠纷案历经起诉、撤诉、再起诉、败诉、申请抗诉、省高检抗诉、省高法发回重审、重审败诉等民诉法可以适用的全部程序,后当事人聘请该律师担任其重审上诉代理人,省高法又发回重审,在宜昌中院的又一次再审中,终于迫使对方还本付息,该案代理极其艰难曲折,但结果十分圆满,当事人对此十分满意。
信奉和坚守:
善良正直,诚实守信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工作经历
2001 年 09 月至今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 创始人、主任 2000 年 06 月至 2001 年 09 月 湖北黄鹤律师事务所 律师 1995 年 06 月至 2000 年 06 月 湖北自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 1993 年 10 月至 1995 年 05 月 孝感市人民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 干事 1991 年 08 月至 1993 年 09 月 孝感市司法局政治处 干事
教育经历
2006 年 08 月至 2008 年 07 月 武汉大学 法律硕士 1987 年 08 月至 1991 年 07 月 南开大学 法学学士
社会职务
湖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 | 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 湖北省拍卖协会法律专家顾问 | 南开大学湖北校友会执行会长 | 南开校友会企业家联谊会会董丨湖北省楚商联合会副会长丨深圳市湖北商会副会长
专业领域
房地产开发与工程建设、税务筹划与涉税法律、基础设施及项目融资、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破产重整与清算、公司与并购、不良资产处置、银行与金融、刑事辩护与申诉
成功案例
典型案件1、湖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付某某受贿案2、孝感市政协原主席仇某某受贿案3、孝感市经信委原主任王某某受贿案
主要法律顾问单位1、山河建设集团2、湖北汇通工贸集团3、湖北乾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主要学术成就1、在《孝感日报》发表《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和对待》2、在《律师世界》发表《律师应当具备的素养》
座右铭
勤勉自律、持之以恒;敢于担当,勇于维护法律尊严,竭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