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思德观察丨夏天来了,想瘦身也得懂签约——几招教你学会如何避坑服务合同!
王倩倩
2023-05-05
473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近年来,市场上涌现出大量健身房、瑜伽馆,健身逐渐成为一种生活方式。尤其是正值春夏交替之际,人们对健身的需求越发强烈。在变美的路上,也希望大家可以擦亮眼睛,了解一些法律知识、避免踩坑,也提前了解退出机制,以便更加安心地去享受运动的快乐。
健身房本身并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经营主体大多是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大多数是小微企业,由自然人持股。这时,了解经营者的实力就很有必要了。
签订合同前,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健身房经营者的基本数据,如注册资本数额、是否实缴、成立日期、企业年报等,从而判断其规模和实力。还可了解其过去的经营历史,判断是否存在“跑路”的可能。
目前市场上不少健身房合同的签订过程不规范,顾客需要注意印章主体是否与销售人员说明的公司相一致。如果印章与店铺名称一致,很可能合同主体信息是有误的,需要及时要求加盖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公章。
合同承载了服务内容,是日后判断服务内容及质量的重要依据。现实往往是:销售员说得天花乱坠,但很多内容并没有落实到合同中。那么在日后发生争议时,当初心动的内容没有证据,也就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因此,顾客要记住:口头承诺无效,一切以合同为准。对于销售人员承诺的课时、指定的教练以及其他优惠条件需均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并建议在补充约定处加盖公章。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了“约定解除”: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在办卡时,可以提前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以便后续因健身房无法提供所需服务或因其他情形不愿继续接受服务时解除合同。
即,要么在办卡时提前约定,发生何种情形可解除合同;要么在办卡后,出现相应情形时再协商解决。但实际上,事后再协商往往费时费力。
1、健身房经营者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如,健身房长期停止经营、健身房经营公司注销、健身房将其会员转至其他地方等,都是其不履行主要义务的表现。存在前述或类似情况时,顾客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
参考案例:(2021)鄂0192民初295号
2、健身房经营者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很多健身房开课有人数要求,在不能达到人数要求时,会员就无法上课,若因此而导致长期无法享受服务的,顾客也可以解除合同。
参考案例:(2021)渝0112民初12976号
如合同中指定了特定教练,但是教练离职了,那么就可以通过这一规定主张健身房违约,存在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除此外,经常变更教练,无法保障服务质量也可以解除合同(参考案例:(2020)京0106民初3663号)。
很多健身房规定“一经办卡,概不退费”,但健身卡期限少则数月,长则数年,中间发生变数,顾客可能有客观情况无法继续,也可能纯粹主观上就是不想去了。那么顾客能解除合同、要求退钱吗?
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健身房提供的是格式合同,“一经办卡,概不退费”的约定限制了顾客解除合同的权利。因此,如该条款并未采用合理方式(如字体加粗,工作人员进行解释说明)提示顾客,则该条款无效。
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规定:“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依单用途卡章程或协议约定,提供退卡服务”,“一经办理,概不退费”的约定也不符合该规定。
2、顾客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健身的,可以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顾客受伤或出现其他身体问题,导致无法继续接受健身服务的,显然是在办卡时无法预料的,可援引本规定主张解除合同。
参考案例:(2022)苏07民初142号、(2021)粤0604民初1427号
现实中,顾客因工作变动或住址变化,去原来的健身房不方便,这时往往也萌生“退意”。但在这种情况下,健身房并没有过错,则顾客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参考案例:(2021)闽0823民初3174号
虽然合同中并未约定顾客可单方解除合同,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顾客不想继续履行合同,部分法院还是会以合同陷入履行僵局、出于公平、诚信原则支持解除合同,但同时,也会支持健身房一方主张的违约金。
参考案例:(2021)湘01民终12973号
如果权益受到了侵犯,同时健身房又置之不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 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可以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也可以尝试前往公司注册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
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顾客实际上除了属于民法意义上的合同相对方外,还属于消费者,因此,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原则上应前往健身房所在地区的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3. 向法院起诉。若前述方法均无效,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后健身房仍不履行退款义务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诉讼,曾为国企常年法律顾问律师,具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