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思德动态丨热烈祝贺我所协办的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背景下“执行异议之诉”专家研讨会圆满召开
维思德律所
2023-06-26
412
6月24日,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背景下“执行异议之诉”专家研讨会于武汉大学成功召开。本次研讨会由武汉大学法学院主办,《法学评论》编辑部承办,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协办。我所魏以军主任,高级合伙人喻俊、卢宏钟、尹爱国律师,律师代表谢肖肖、李玄、彭文浩、陈进、王倩倩等参与了本次研讨会。
本次会议参会的有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吉林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大学、山东大学、厦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高校的知名学者,还有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的领导和法官们,以及部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会议围绕“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协同背景下‘执行异议之诉’”问题展开深度分享和交流。
本次研讨会开幕式在武汉大学珞珈山庄举行。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江宁副院长,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兼《法学评论》主编秦前红教授,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魏以军主任依次致辞。
魏主任表达了对会议主办方的由衷感谢,并对到场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他讲,“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实体法与程序法交叉的一项法律制度,取得了较好的司法成效,但也存在理论研究相对滞后、立法不够成熟和健全、司法实务中时有困惑和茫然的问题,亟待理论和实务的交流融合、完善创新,用以指导立法和实务。本次研讨会正契合了理论、立法和实务的需求,意义重大。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以“执行异议之诉的中国问题——以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协同实施为视角”为题作主题发言。肖教授指出,民事强制执行问题是法律与社会碰撞最为激烈的场所,是实体法与程序法交织缠绕、交错适用最为复杂的领域,并依据“查人、找物”两条主线总结出了我国最常见的两类执行异议之诉,即执行当事人不适格异议之诉和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随后,肖教授以被执行人是自然人、追加其配偶作为被执行人,以及被执行人是法人、追加其股东作为被执行人为例,探讨了“执行当事人不适格异议之诉”问题;并阐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目的在于阻止或者撤销执行标的的执行,主要问题涉及对权利外观主义的突破。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推翻不动产权利推定的规范依据主要有执行异议复议司法解释28条、29条和30条。但这些理由是否能够成立,有待商榷。除了法定理由之外,借名买房、隐名股东是否能够排除强制执行也存在很大的争议。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马登科教授以“对第三人债权执行的理论基础与实现路径”为题作主题发言。马教授厘清了第三人债权执行的性质定位,认为对第三人执行的“债权”应扩大理解为“请求权”。通过对第三人债权(请求权)执行流程之检视,介绍了我国当前建立的以“原执行名义+执行裁定”为执行名义的“径为执行”模式。但“径为执行”对第三人异议一概不予审查的做法有违执行效率,不符实践所需。因此,在“效率”与“程序保障”的正当性要求下,对第三人异议应采适当实质性标准予以形式化审查。在《民法典》已有代位权诉讼的立法背景下,收取诉讼在适用场域及法律效果等方面仍具优越性。因此,添设收取诉讼制度实有必要。未来我国对第三人债权的执行将建立起“径为执行”+“收取诉讼”的双轨模式。
冉克平教授以“《民法典》视域中不动产买受人的法律地位——以‘执行异议复议’的修改为中心”为题作主题发言。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晓倩副教授以“涉‘股权代持’案外人异议之诉裁判路径的实证分析”为题作主题发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刘颖副教授以“物权期待权排除强制执行规则探讨为题”进行主题报告。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胡少魁副局长结合荆门中院的司法实践,在现行规范的基础上,深入分析了参与分配制度与执行异议之诉相关程序的衔接问题。
先后参与与谈的其他专家还有:武汉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耿林教授、厦门大学法学院王杏飞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刘学在教授、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何震院长、山东大学法学院刘加良教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文燕副院长、湖北省枝江市人民法院丁盼院长、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王艳副庭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袁中华教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三级高级法官徐飞、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魏以军主任、《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编辑宫雪、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边琪、武汉大学法学院张善斌教授、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喻英辉政委、武汉大学法学院特聘副研究员申晨、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薛谦局长、南京大学法学院严仁群教授、北京君泽君(上海)律师事务所刘文华主任。
魏主任在主持“案外人提起异议之诉的实践问题”主题研讨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他建议理论界要着力对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思考和研究;大多数法律实务工作者更倾向于通过简洁清晰的规则解决法律问题,希望学理和立法考虑这一需求。
最后,武汉大学法学院冉克平教授致闭幕词。冉教授对各位嘉宾和工作人员表达了由衷的敬意和祝福,感谢维思德律所一直以来的支持,同时高度评价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丰硕成果,期待各位嘉宾来年再聚。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