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思德观察丨网购毒蛇被咬致死,卖家、平台、快递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文沙
2022-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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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的一份民事判决书引发网络热议:陕西女大学生杨某在转转二手交易平台两次购买毒蛇银环蛇,在饲养过程中被其中一条毒蛇咬伤致死。杨某父母将购买毒蛇过程中涉及的各方主体均告上法庭,要求3位卖家、2个快递公司和转转平台共同连带承担死亡赔偿金150余万元。法院基于“如无则不”的判断标准,认定六被告与杨某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事实上的因果关系,并最终根据责任比例划分,判决六被告共计赔偿约33.69万元。
网友虽对大学生杨某的离世感到惋惜,但也认为杨某作为一名成年人应当知晓毒蛇的危险性,应当为其购买毒蛇的行为承担后果。而另一方面,如果没有卖家出售毒蛇,没有转转平台提供毒蛇交易信息,同时快递公司遵守相关规定拒绝邮寄毒蛇,杨某的生命权就不会受到侵害。
六被告的行为与杨某的生命权损害
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一、六被告分别实施了如下行为:三位卖家在两次交易过程中实施了出售、提供、交邮毒蛇的行为;转转公司为两次交易提供了线上交易平台和服务;两家快递公司分别为两次交易实施了收件、运输、投递毒蛇的行为。
二、六被告的行为与杨某的伤亡存在因果关系:卖家、平台和快递公司的两组行为,共同实现向杨某先后交付两条毒蛇的结果。虽然杨某是在饲养过程中被咬死的,但根据“如无则不”的判断标准,如果毒蛇未交付给杨某,则其不会遭受毒蛇咬伤的损害结果,六被告整体行为产生的毒蛇交付结果,客观上构成杨某遭受毒蛇咬伤损害事实上的原因。
三、证明责任的承担:在因果关系择一性的侵权纠纷中,原告仅需证明其中一个原因导致结果,即可要求两个原因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如果被告主张其自身行为与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证明系另一行为与结果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原告已举证证明杨某被一条毒蛇咬伤致死,法院即可推定六被告实施的两组交易行为与杨某损害之间均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主张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没有关系的,需提交证据证明该组交易的毒蛇并未咬伤杨某。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27条,银环蛇属于我国三有保护野生动物,出售银环蛇应当取得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规定取得和使用专用标识。卖家未取得合法来源证明,其出售行为违法。
根据《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第3条第2款对禁止寄递物品的相关规定,卖家交邮毒蛇的行为系违法行为。
卖家在明知银环蛇毒性极强、危险性极高的情况下仍向杨某出售并投邮,给杨某的人身安全增加了明显不合理的风险。但考虑到卖家已告知杨某危险性并提醒其做好防护措施,说明卖家并无主观故意,仅存在过失。
转转平台公司作为网络交易服务提供者,对其平台上的网络交易负有审查、管理等义务。卖家通过转转公司平台先后两次发布银环蛇交易链接,且在商品名称中注明了“银环蛇”“未去毒”等高度敏感字眼并附有银环蛇图片,平台公司理应对买受人可能因此遭受的损害具备相当可预见性。但平台公司在两次交易中均未能通过机器或人工审核方式及时发现该上架链接并加以管控,其未及时、有效审核、管控危险物品上架交易,并最终促成卖家为杨某提供银环蛇网上交易服务的行为,对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
快递公司作为物流服务提供者,未对装有银环蛇的快递包裹进行开箱验视、安检,导致自身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件、运输并向杨某投递了危及寄递安全和用户安全的毒害性物品银环蛇,并最终完成投递交付,其对结果的发生具有过失。
综上,六被告在两组交易中分别实施的提供银环蛇网络交易服务、出售、交邮、运输、投递银环蛇的不法行为,均具有过失,且与杨某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具有可归责性,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六被告分别在银环蛇交易的三个环节中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导致杨某遭受人身损害的同一后果,符合“行为间接结合导致同一损害”的特征,故各环节行为主体应当根据过失大小和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法院认定杨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自身未做好防护导致被咬,被咬伤后未在第一时间寻求救治并如实告知情况,导致其未能及时获得针对性治疗,最终导致病情恶化进而出现死亡后果。且杨某作为一个理性人,自己将自身置于危险境地,其行为具有明显过错。
其次,法院主张三卖家对银环蛇的致害性、危险性均应明知,且对买方可能遭受的损害结果具有可预见性、可避免性,主观恶意较大,应承担15%的侵权责任;转转公司系互联网交易服务提供者,其所处环节与杨某遭受损害之间时空距离最远,且在作用大小和阻断能力方面,均相对小于提供物流服务并直接向杨某完成投递的两家快递公司,两家快递公司承担3%的侵权责任,转转平台承担2%的侵权责任。
成年人是自身生命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每个人都应尽到一个理性、谨慎的人应当尽到的注意义务。但对于其他主体而言,被侵权人“自愿”只在有限的情形下、且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才构成免责事由。本案中,六被告的行为各有违法之处,三卖家违法出售、投邮违禁品,平台未尽到监管网络环境的法定义务,任由平台上出现法律禁售的生物;快递公司对危险品流通也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均应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