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我所律师吕群山接受《武汉晨报》采访,吕律师作为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就公司用虚拟货币向员工支付报酬事件发表了意见。
吕律师指出,虚拟货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不具有货币属性,不能用于替代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他建议劳动者应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些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不规范,劳动者因处于从属性地位且缺乏专业知识,往往不能很好地维护自身权益,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建立和谐劳动关系,甚至会对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引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增强劳动者的权利意识势在必行,而律师恰恰是完成这一目标的有力推动者。维思德人深知自身使命,必将为政府部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力争为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