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路怒症”引发的交通安全事故呈逐年上升趋势,由此引发的后果也愈发严重。2015年7月,北京房山区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5人死亡。事后经调查,事发原因系司机李某和宋某开车斗气、追逐竞驶,并最终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一审法院认定两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八年。
警钟长鸣,2021年8月2日,武汉市洪山区发生一起路中斗殴事件,两名当事人俨然将车水马龙的路中央当做了擂台,起因也是双方开车斗气所致,双方最终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5天;2021年10月3日,国庆大喜之日,一辆宝马车在武汉市武昌区以一招“神龙摆尾”造成5车连环追尾,起因亦为路怒。因“路怒症”引发的交通事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害数不胜数。
据统计,“路怒症”患者的比例高达55%,一个很可怕的比例。
以下情形就是“路怒症”患者的常见“病情”:驾车时情绪易失控,骂人成常态;包容度变低,前方车辆稍慢便鸣笛或闪灯催促;得理不饶人,面对其他车辆的加塞坚决不避让;报复心极重,被超车或加塞必定反超回来。
1.大城市往往行车环境恶劣,早、晚高峰堵车已成常态;
2.车辆空间狭小、幽闭,空气不流通,车外空气质量差;
3.油价的上涨,堵车既耗时也伤财。
1.工作压力大,情绪需要发泄,这是路怒症最主要的原因。来自工作、家庭等各方的压力长时间的压抑,得不到释放,遇到他人违反交通规则,便以正义之名行发泄之实;
2.竞争型、冲动型人格。争强好胜又缺乏耐心的司机,往往对于自己的驾驶技术过于自信,容不得其他人“超越”自己。
纵然有再多理由,安全驾驶也是第一位的。发泄一时爽,冷静过后却没有后悔药可吃,因为“路怒症”将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轻则罚款扣分、行政拘留
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的轻微危险驾驶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不同,行为人可能受到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的行政处罚。
重则造成人员伤亡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和114、115条分别规定了危险驾驶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如上述案例,便是由于路怒症造成的5人死亡的恶性刑事案件。
即使没有人员伤亡,也可能由于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情节过于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
造成损害要赔偿
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除了承担刑事或行政责任,还要对受害人一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1.制定行车计划,预留充足的行车时间,避免因时间紧迫带来的焦虑和不安,也可以避免超速行驶;
2.布置舒适的车内环境,好的环境让人心情愉悦,轻松愉快的音乐让人心情放松;
3.找寻正确的情绪调节方式,工作、生活中的压力的确需要释放和发泄,但是不能发泄在交通道路中,否则就是在消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4.正确面对他人的违法行为,其他车辆违规行驶时,可以及时举报或报警,避免“滥用私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