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各大办公楼、居民楼、商场电梯均出现了这个魔性的视频画面:
图片源自:某秀视频号
这不禁让人产生疑惑,“暴汗服”真的可以减肥吗?从法律人的角度,我们还会质疑:霸屏的“暴汗服”广告是否涉及虚假宣传?
01
体育界权威专家就“暴汗服”的功能作出解读
2022年2月17日,微博账号“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国家网信办主办)转发了辟谣文章,上海体育学院运动科学学院副教授郭黎表达了几点看法:
1、“暴汗服”不是“新型减肥黑科技”
2、减的是水,不是脂肪,出汗不等于减肥
3、出汗多少不是判断减脂效果的标准
4、运动要穿透气性好的衣服
图片源自: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微博
02
“暴汗服”能直接让人拥有“马甲线”“小蛮腰”“大长腿”吗?
“马甲线”“小蛮腰”需要科学的锻炼和合理的饮食才能练就,大腿的长度在成年之后更是难以改变。“暴汗服”作为功能性产品,在物理上、化学上均不能直接让人拥有“马甲线”“小蛮腰”“大长腿”。即便穿上暴汗服锻炼,鉴于人体先天的差异,以及消费者本身的锻炼时间、方法、频次等,都会影响到最终效果。
03
“暴汗服”广告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从前述专家意见可知,“暴汗服”的减肥效果有待论证。广告主对外宣传暴汗服功效时,应当以真实、详尽的数据作支撑。如果广告以“高科技”为噱头,以好身材为诱饵,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穿上它运动就能拥有完美身材,则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虚假宣传”的核心,在于宣传效果与实际情况不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如果“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则可认定为虚假宣传广告。
“暴汗服”的广告内容可能虚假、夸大或易引人误解,对消费者可能构成误导,其宣传的超出普通运动服的“减肥”功能,可能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产生重大影响。如果的确名不副实,则该广告可能属于虚假宣传广告。
以“暴汗”为噱头的减肥类广告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
在威科先行案例检索网站中,此类处罚有21条,行政处罚原因为:标有燃脂的产品没有任何真实数据证实,存在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如晋市监处字〔2020〕12-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当事人发布与商品有关的功能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
也即,如果广告主不能对暴汗产品提供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对宣传内容提供相关性能测试数据等依据,无法证明其宣传与事实相符合,则可能属于虚假宣传广告。
04
魔性电梯广告来袭,你能怎么做?
电梯间里霸屏的“暴汗服”广告需要有关部门审查,才能确定是否属于虚假广告。但针对令人不适的电梯广告,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向物业公司、市政府投诉和反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业主对电梯广告投放有决定权,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投放的,应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决定该广告的投放;如果业主未参与电梯广告投放的决议,物业公司擅自投放广告的行为可能构成侵权,业主可与物业交涉,令其停止侵权。如果物业不听劝阻,业主可以找当地人民政府沟通解决,当地人民政府在核实属实后,会责令物业关闭该广告。
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55条,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依据情节处以不同金额的罚款。
鉴于减肥产品市场需求大、市场主体杂乱,市场监管部门无法对虚假宣传一一排查,当我们发现虚假广告时,可以直接向当地市监局举报。
05
启示
不论是基于法律规定,还是基于伦理道德,广告主均应当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在推销商品或服务时,客观真实地反映其商品或服务性质是广告主的法定义务,违反该义务,将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功能性商品时,应多加斟酌,识别商家陷阱。马甲线是练出来的,大长腿是长出来的。暴汗不能增肌,也不能增高。不能变美是小事,如果因为穿着不合适的衣服生病就得不偿失了。
律师介绍
文 沙
维思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
多次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实习,积累了丰富的法学经验
主要业务领域为民商事诉讼案件
编辑:冯颖琼
校对:周田田
维思德
您身边的
法律服务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