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管理
维思德可以接受人民法院、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清算组或公司、合伙企业等其他经济组织的清算组。
维思德在破产管理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自行解散、清算
• 协助预判公司是否已达到解散条件
• 如公司决议解散,协助办理股东会决议、代为拟定公司解散所需全部材料
• 指导成立清算组,协助办理工商备案
• 协助通知债权人、债权申报、审核与登记
• 协助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 协助起草员工清退及补偿方案
• 协助进行税务清算、银行等账户注销
• 协助起草清算方案、进行财产分配
• 协助起草清算报告、办理注销登记等全部工作
• 代理或有诉讼
• 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不抵债时,代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强制清算或破产
• 在不能进行自行清算的情况下,协助申请强制清算
• 分析股东及主要公司主要责任人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依法提供解决方案,规避责任
• 协助向管理人移交印章、财务账册、财产等
• 代为出资债权人会议
• 代为与法院、管理人沟通,与债权人谈判
• 监督管理的履职行为,避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 代为向管理人、法院提出异议、申诉,提起诉讼等
• 如涉及破产重整、破产和解:协助草拟重整计划草案、协助重整计划执行,代为起草和解协议
• 代理相关衍生诉讼